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训练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训练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址: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院内
3、招标内容:体能训练中心的改造,改造维修内容为重置电气管线、维护洗浴室、重新布置水、暖管网墙面、顶棚维护、重铺木地板等。
4、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5、计划投资:总投资29万元,自筹资金。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下列资格: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5日10:00时-2019年3月19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为500元/份。
2、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张振兴 1530994897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 胡雪梅0994-6551881、18809946206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