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医院配液中心建设项目

04-13 18:03 0

昌吉州人民医院配液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福建援疆资金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人民医院配液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昌吉州人民医院北面120急救中心与医技楼后空地

3、建筑规模:配液中心建筑面积为3838.94㎡,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

5、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额1414万元。

   资金来源:福建省援疆资金500万元,自筹资金914万元。

6、工期要求:计划2016410开工,2016109竣工。总工期183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内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3510:00时-201639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编号:CJ20160005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8万元;监理编号:CJ20160006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35—201639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2000/份,监理招标文件费500/份。

7、该项目最大单跨为34.2米。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杨锐   1357960867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胡雪梅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2525612(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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