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城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管网部分设备采购(第三、四标段)、监理(第一、二、三、四标段)二次公告

04-13 19:21 0

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城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管网部分,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6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城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管网部分设备采购(第三、四标段)、监理(第一、二、三、四标段)二次公告

2、建设地址:昌吉市

3、建筑规模:

监理:昌吉市主管道21.1km,一二水厂支线管道14.95km,八钢支线15.401km。

设备采购:减压阀和复合式进排气阀等配件控制阀门等配件

4、结构类型:/

5、工程投资额:

监理:第一标段:6532.4万元;第二标段:9371.98万元;第三标段:2425.43万元;第四标段:3700.81万元;

设备采购:第三标段:2343.15万元,第四标段:6001.08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总工期150天(日历日)。

7、本次工程监理招标为第一、二、三、四标段,设备采购为第三、四标段。

监理:

第一标段为:长度共计9.26km。水库至水厂主管道长度5.120km,管径DN1600mm(双线)(桩号CG0+000-CG5+120)、昌吉市主管道长度4.14km,管径DN1200mm(双线)(桩号CG5+970-CG6+747 CG6+637-C10+000)。

第二标段为:长度共计11.84km。昌吉市主管道长度4.0km,管径DN1200mm(双线)(桩号C10+000-C14+000)、昌吉市主管道长度3.4km,管径DN1200mm(双线)(桩号C14+000-C17+400)、昌吉市主管道长度4.44km,管径DN1200mm(双线)(桩号C17+400- C21+840)。

第三标段为:长度共计14.95km。昌吉市一水厂支线长度10.45km,管径DN1200mm(单线)(桩号Y0+000-10+450);昌吉市二水厂支线长度4.5km,管径DN1000mm(单线)(桩号E0+000-4+500)。

第四标段为:八钢支线(长度15.401km),管径DN600mm(双线)。

设备采购:

第三标段:减压阀和复合式进排气阀等配件;

第四标段:控制阀门等配件。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

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采购:阀门设备的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第一、二、三标段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第四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设备采购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合法正常经营。

2)有招标货物实际的组织能力和供应能力。

3)第三标段:201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至少3个包含口径不小于DN150mm复合式进排气阀的合同且每一个合同的金额不小于500万元和3个包含口径不小于DN900mm的活塞式调流调压阀的合同且每一个合同的金额不小于500万元(附合同,若发现合同伪造业主将扣除投标保证金)。第四标段:201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至少3个包含口径不小于DN800mm的手动偏心半球阀的合同且每一个合同的金额不小于800万元和3个包含口径不小于DN800mm伸缩节的合同且每一个合同的金额不小于800万元(附合同,若发现合同伪造业主将扣除投标保证金)。

4)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设备检验报告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性检验报告。

5)非本企业制造的设备须提供国内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授权书。进口设备需有设备制造商在国内的合法的办事处或代理商或其他能代表设备制造厂商的合法机构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授权书。投标授权只接受设备制造商直接授权不接受间接授权,也不接受同一设备制造商就同一设备对多个投标人的授权。

6)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宣布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限制投标。

3、本招标项目监理及采购,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采购:“新建建(20107号文”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110:00时-20164819:30(北京时间),监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设备采购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监理第一标段编号:CJ20160266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监理第二标段编号:CJ20160267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监理第三标段编号:CJ20160268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监理第四标段编号:CJ20160269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设备采购第三标段编号:CJ20160262需缴纳投标保证金:46万元;

设备采购第四标段编号:CJ20160263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20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41—201648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监理及设备采购,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监理第一、二、三、四标段招标文件费均为500/份,设备采购第三、四标段招标文件费均为3000/份。

7、设备采购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核查: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类似业绩(附合同)、非本企业制造的设备须提供针对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授权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韩晓胜  1860994213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胡雪梅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2525612(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