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昌吉州直机关单位集中统一建设职工住房三期项目,已经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0)376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18栋住宅楼所需的材料进行竞价采购招标,选择施工或供货单位。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昌吉州直机关单位集中统一建设职工住房办公室
2、工程名称:昌吉州直机关单位集中统一建设职工住房三期项目(嘉兴小区)18栋住宅楼材料及设备采购。
3、工程规模:18栋住宅楼(其中:11层1栋,15层1栋,17层3栋,20层2栋,25层11栋)。
4、采购内容:第一标段:10kv变电输电高压工程。第二标段:小区室内外通信管网工程。第三标段:外墙质感漆。第四标段:电梯间石材门套。第五标段:热计量。第六标段:消防及通风主材、设备和木质防火门。第七标段:水表。第八标段:电表。
5、建设地点:昌吉市滨河路98号小区
6、招标方式:竞价谈判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叁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第三、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第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在自治区建设厅备案并取得科技推广证书,在州供热办登记的总代理或系统厂家。第六、七、八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第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类似业绩、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第二、三段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简介。第五、六、七、八标段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相关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业绩和其他投标人认为能充分说明产品的质量、性能的资料。(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10:00时-2016年5月2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州统建办三期嘉顺小区(B区)统建办办公室
招标人:昌吉州直机关单位集中统一建设职工住房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娄甜甜 1538996812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胡雪梅、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