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

04-13 21:02 0

昌吉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已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165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专项建设基金及财政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

2、建设地址:昌吉市

3、招标内容: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管道及电气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4、工程投资额:1204.47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专项建设基金及财政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合法正常经营。

2)经营范围中有环保设备经营(包括销售,安装,维修等等)的项目

3)有招标货物实际的供应能力。

4)近五年内至少有2项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的供应记录并运行正常并具有环保验收证明

5)提升泵、潜污泵、弹簧止回阀如是非本企业制造的设备须提供国内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授权书。投标授权只接受设备制造商直接授权不接受间接授权,也不接受同一设备制造商就同一设备对多个投标人的授权。

6)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宣布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限制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办法:“新建建(20107号文”设备、材料采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710:00时-2016614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编号CJ20160600投标保证金24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67—2016614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费为2000/份。

7、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制造商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提升泵、潜污泵、弹簧止回阀)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专业认证中介机构)、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专业认证中介机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专业认证中介机构)、类似业绩原件(2个合同和环保验收证明),

经销商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提升泵、潜污泵、弹簧止回阀)制造商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专业认证中介机构)、制造商的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专业认证中介机构)、制造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专业认证中介机构)、类似业绩原件(2个合同和环保验收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董战远     1399936716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胡雪梅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2525612(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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