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街景整治(3.6公里)道路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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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垒县街景整治(3.6公里)道路景观工程,已经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木发改字(2016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木垒县街景整治(3.6公里)道路景观工程

2、建设地址:木垒县人民路(奇木高速至园区大道)

3、项目规模:人行道、自行车道、园路、公交车站硬化面积32556.12平方米,水渠6570.13米、绿化面积228497.97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投资额:535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162万元,第二标段:1114万元,第三标段:1162万元,第四标段:1157万元,第五标段:75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6712日开工,20161019日竣工。总工期10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不分标段;施工分五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总面积62759.32㎡。3m宽水渠1212.46m,绿化面积59121.94㎡。(不含人民路中央隔离带绿化面积)第二标段:总面积60188.42㎡。3m宽水渠1904.64m,绿化面积54474.50㎡。(不含人民路中央隔离带绿化面积)第三标段:总面积62761.12㎡。3m宽水渠1522.43m,绿化面积58193.83㎡。(不含人民路中央隔离带绿化面积)第四标段:总面积62499.50㎡。3m宽水渠1930.6m,绿化面积56707.70㎡。(不含人民路中央隔离带绿化面积)第五标段:总面积:32556.13㎡(4m宽人行道及自行车道7384.45m1.5m宽人行道785.63m2m宽人行道364.56m,公交车站1110.76㎡)。(不含人民路中央隔离带绿化面积)。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施工投标申请人:第一至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第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内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上(含十五家)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710:00时-2016611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60572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第一标段CJ20160567投标保证金23万元;施工第二标段CJ20160568投标保证金22万元;施工第三标段CJ20160569投标保证金23万元;施工第四标段CJ20160570投标保证金23万元;施工第五标段CJ20160571投标保证金15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67-2016613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

),不得以现金和其它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费500.00元,施工招标文件费:一至五标段均为200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致坤   0994-482804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周丽君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4822137(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