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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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垒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68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木垒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

2、建设地址:木垒县城

3、项目规模:天山花园小区PE给水管dn63-1601804m;排水管DN300-4001650m;供热DN100-250821m×2小区道路长896米,小区道路硬化面积7781㎡,路灯32盏,箱变2

丽景江南小区:PE给水管dn110-2001950m;排水管DN3002195m;供热DN100-250889m×2;小区道路长1097米,小区道路硬化面积8005㎡,路灯36盏,箱变1座。

芦花家园小区:PE给水管dn110-200448m;排水管DN200-300849m;供热DN100-250468m×2。小区道路长425米,小区道路硬化面积4254㎡,路灯29盏,箱变1座。

立人佳苑小区:PE给水管dn110-2001987m;排水管DN200-4002099m;供热DN100-2501070m×2;小区道路长1320米,小区道路硬化面积12423㎡,路灯42盏,箱变1座。

东苑荣城小区:小区道路长931米,小区道路硬化面积8775㎡,路灯46盏,箱变1座。

和美苑小区:小区道路长867米,小区道路硬化面积7231㎡,路灯41盏,箱变2座。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总投资2202.2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49.3万元、第二标段555万元、第三标段277.4万元、第四标段544万元、第五标段193.76万元、第六标段182.8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692日开工,20161115日竣工。总工期75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施工均分为六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天山花园小区;第二标段丽景江南小区;第三标段芦花家园小区;第四标段立人佳苑小区;第五标段东苑荣城小区;第六标段和美苑小区。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施工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210:00时-201686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第一标段CJ20160981投标保证金1万元监理第二标段 CJ20160982投标保证金1万元;监理第三标段CJ20160983投标保证金1万元;监理第四标段CJ20160984 投标保证金1万元;监理第五标段CJ20160985投标保证金1万元;监理第六标段CJ20160986投标保证金1万元;

     施工第一标段CJ20160973投标保证金8万元;施工第二标段CJ20160974投标保证金11万元;施工第三标段CJ20160975投标保证金5万元;施工第四标段CJ20160976投标保证金10万元;施工第五标段CJ20160977投标保证金3万元;施工第六标段CJ20160978投标保证金3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82-201688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账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它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监理招标文件费500.00元;施工第一、三、  五、六标段招标文件费1000.00元,第二、四标段招标文件费200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致坤   0994-482804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4822137(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