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16年第一、二批通村油路工程

04-14 11:33 0

阜康市2016年第一、二批通村油路工程

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康市2016年第一、二批通村油路工程,监理2个合同段,施工6个合同段。已列入昌吉州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阜康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阜康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境内,监理2个合同段,施工6个合同段。计划工期2016915-20161130日,预计77日历天。对各合同段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进行监理、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施工

合同段

监理

合同段

县市

项目名称

性质

里程

km

公路

等级

主要工作

内容

1

阜康市

阜康市三工河乡花儿沟村通村油路工程

新建、改建

8.178km

四级

路基、路面、

桥涵工程

2

阜康市

阜康市城关镇四十户村、水磨沟口村、上户沟乡西沟村三队、九运街镇古城中心村通村油路工程

新建、改建

7.258km

四级

路基、路面、

桥涵工程

3

阜康市

阜康市九运街六运村、九运街八运村、九运街牧业队通村油路工程

新建、改建

5.202km

四级

路基、路面、

桥涵工程

4

阜康市

阜康市上户沟乡白杨河村、黄山村、小泉村通村油路工程

新建、改建

5.259km

四级

路基、路面、

桥涵工程

5

阜康市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树窝子中心村芨芨梁片区、中沟村、何家湾中心村通村油路工程

新建、改建

5.718km

四级

路基、路面、

桥涵工程

6

阜康市

阜康市滴水沟村通村油路工程

新建、改建

6.852km

四级

路基、路面、

桥涵工程

施工、监理标段情况表

 

 

 

注:表格中的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监理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昌吉州境内程业绩,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相应资质要求、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施工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昌吉州境内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被列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企业;

3.5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购买多个合同段的招标文件,但施工最多只能中两个合同段,监理最多只能中一个合同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819日至201682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监理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昌吉州境内业绩证明原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书原件,昌吉州境内施工业绩证明原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施工招标文件费每个合同段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825日上午10:00时,集中地点:阜康市交通运输局门前;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826日上午10:30时,地点: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98日上午10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3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昌吉州市政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监理单位一合同段需提交肆仟元整(4000.00元),二合同段需提交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

施工单位一、二合同段需提交伍万元整(¥50000.00元),三、四合同段需提交叁万元整(¥30000.00元),五、六合同段需提交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及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阜康市

电话:0994-3221715     

联系人:周大江

传真:0994-3222230     

邮编:8315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联系人:许园园

传真:0994-6551880        

邮编:831100

201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