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大有镇渭户村八份村民小组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04-14 11:43 0

吉木萨尔县大有镇渭户村八份村民小组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萨尔县大有镇渭户村八份村民小组公路改造工程,施工1个合同段,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大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境内,施工1个合同段。计划工期20161018日开工,20161110日停工,2017415日复工,2017531日完工,预计71日历天。对各路基、路面、桥涵等进行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施工

合同段

县市

项目名称

性质

里程

km

公路

等级

主要工作内容

1

吉木萨尔县

吉木萨尔县大有镇渭户村八份村民小组公路改造工程

新建、改建

主干道3.042公里,支线1.57公里

四级

路基、路面、

桥涵的施工。

一、招标情况表

注:表格中的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被列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921日至201692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施工投标单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书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北京南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927日上午10:30时,集中地点:吉木萨尔县大有镇人民政府门前;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928日上午10:30时,地点:吉木萨尔县大有镇人民政府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1011日上午10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3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昌吉州市政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交肆万圆整人民币(¥40000.00元)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大有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木萨尔县大有镇

电话:17716978567   

联系人:甄世涛     

邮编:8317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联系人:周丽君

传真:0994-6551880        

邮编:831100

201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