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城排水管网改扩建二期(2016年度)工程,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6)1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奇台县城排水管网改扩建二期(2016年度)工程
2、建设地址:奇台县城
3、项目规模:排水管网总长5421.30米,其中:红星路de400长585米;杨柳村文化室至二三屯文化室de400长704米;上海路de400长936米;魁星东街de315长210米;西四路de630长480米;浙江路de400长1720米;麦乡西街de315长786.30米。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4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7年4月15日开工,2017年7月13日竣工。总工期9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施工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10:00时-2016年12月6日19:3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20161558投标保证金8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6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它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施工招标文件费100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维新 1368991889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7371869(奇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