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五工台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第二部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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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五工台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第二部分项目,已经呼图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资(2017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图壁县家园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图壁县五工台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第二部分项目

2、建设地址:呼图壁县五工台镇幸福村、大泉村、福海新村。

3、建筑规模:镇区至幸福村燃气管线6公里。幸福村居民点电力电信线路地埋工程,电力线缆15000m,强电井110座,弱电井110座,太阳能路灯126套。幸福村道路绿化工程,大泉村道路总长为8354.214m,其中:大泉村一片区道路长3409.648m,大泉村二片区至三片区道路长2650.891m,大泉村四片区道路长1368.925m,大泉村四片区-湿地道路长924.75m。大泉村文化室至湿地道路绿化面积约为30000㎡,绿化PE给水管DN7010300m,福海新村一片区绿化HDPE给水管de110-160总长8180m。福海新村一片区室外PE给水管dn90-110总长约为2365m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2253.1万元。第一标段计划投资210万元,第二标段计划投资804万元,第三标段计划投资1239.1万元。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71015日开工,20171231日竣工。总工期78天(日历日)。

7、本次工程监理招标不分标段;施工招标分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镇区至幸福村燃气管线6公里。

第二标段:幸福村居民点电力电信线路地埋工程,电力线缆15000m,强电井110座,弱电井110座,太阳能路灯126套。

三标段:幸福村道路绿化工程,大泉村道路总长为8354.214m,其中:大泉村一片区道路长3409.648m,大泉村二片区至三片区道路长2650.891m,大泉村四片区道路长1368.925m,大泉村四片区-湿地道路长924.75m。大泉村文化室至湿地道路绿化面积约为30000㎡,绿化PE给水管DN7010300m,福海新村一片区绿化HDPE给水管de110-160总长8180m。福海新村一片区室外PE给水管dn90-110总长约为2365m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投标申请人:第一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GB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承修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三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

监理:“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1410:00时-2017918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监理、施工均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71073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第一标段CJ20171070投标保证金4万元,施工第二标段CJ20171071投标保证金16万元,施工第三标段CJ20171072投标保证金24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914—2017918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92520:0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下载招标文件,施工第一标段招标文件费为1000/份、施工第二、三标段招标文件费均为2000/份,监理招标文件费为500/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图壁县家园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波     1529264307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胡雪梅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4531082(呼图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