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2017城市楼宇亮化工程,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2017)9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奇台县2017城市楼宇亮化工程
2、建设地址:奇台县
3、项目规模:犁铧尖文博馆、民政福利院、新汽车站、奇台三中、奇台县中心人民医院等楼宇亮化工程的施工。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1900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7年10月17日开工,2017年11月25日竣工。总工期4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施工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9日10:00时-2017年9月13日20:00时(北京时间), 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bt.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71082,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CJ20171081,投标保证金38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9月9日—2017年9月13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9月20日20:0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监理招标文件费500.00元/份;施工招标文件费2000.00元/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俊全 0994-722778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7371869(奇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