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2016)13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金奇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
2、建设地址:奇台县城南新区(北京路以北,规划西三路以东)。
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4699.84㎡。其中:住宅YJ140 1-3建筑面积均为6416.02㎡,别墅G307-1-21建筑面积均为618.68㎡,别墅G308-1-20建筑面积均为571.55㎡,住宅J39 1-4建筑面积均为2517.19㎡,商业1-3建筑面积均为1778.89㎡,产权车库1建筑面积306.45㎡,产权车库2建筑面积284.71㎡,产权车库3建筑面积557.24㎡,住宅J272建筑面积4474.67㎡。
4、结构类型:YJ140 1-3、J39 1-4均为框架结构、别墅G307-1-21、G308-1-20、商业1-3、产权车库1-3均为钢筋砼框架结构;J272剪力墙结构;层数:YJ140 1-3地上十一层、别墅G307-1-21、G308-1-20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商业1-3地上二层;产权车库1-3地下一层;J39 1-4地上四层;J272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
5、工程投资额:总投资14800万元,其中监理第一标段:7700万元、监理第二标段:7100万元;施工第一标段2300万元、第二标段2600万元、第三标段2800万元、施工第四标段2700万元、施工第五标段1400万元、施工第六标段1400万元、施工第七标段1400万元、施工第八标段200万元。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7年9月5 日开工,2018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422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分二个标段、施工分八个标段,其中监理第一标段:建筑总面积34398.71㎡,住宅YJ140-1、YJ140-2、YJ140-3;商业楼1、商业楼2、商业楼3;产权车库1、产权车库3;别墅G307-1、别墅G307-2、别墅G307-3、别墅G307-4、别墅G307-5、别墅G307-6、别墅G307-7、别墅G307-8;别墅G308-1、别墅G308-2、别墅G308-3、别墅G308-4、别墅G308-5、别墅G308-6、别墅G308-7。
监理第二标段:总建筑面积30301.13㎡,产权车库2、住宅J272、J39-1、J39-2、J39-3、J39-4;别墅G307-9、别墅G307-10、别墅G307-11、别墅G307-12、别墅G307-13、别墅G307-14、别墅G307-15、别墅G307-16、别墅G307-17、别墅G307-18、别墅G307-19、别墅G307-20、别墅G307-21;别墅G308-8、别墅G308-9、别墅G308-10、别墅G308-11、别墅G308-12、别墅G308-13、别墅G308-14、别墅G308-15、别墅G308-16、别墅G308-17、别墅G308-18、别墅G308-19、别墅G308-20。
施工第一标段:总建筑面积10575.37㎡,住宅YJ140-1、商业楼3、别墅G307-7、别墅G307-8;别墅G308-6、别墅G308-7;
施工第二标段:总建筑面积11500.5㎡,住宅YJ140-2、商业楼2、产权车库1、别墅G307-4、别墅G307-5、别墅G307-6;别墅G308-4、别墅G308-5;
施工第三标段:总建筑面积12322.84㎡,住宅YJ140-3、商业楼1、产权车库3、别墅G307-1、别墅G307-2、别墅G307-3、别墅G308-1、别墅G308-2、别墅G308-3;
施工第四标段:总建筑面积11376.34㎡,产权车库2、住宅J272、别墅G307-12、别墅G307-13、别墅G307-14、别墅G307-15、别墅G307-19、别墅G307-20、别墅G307-21、别墅G308-11、别墅G308-12、别墅G307-13、别墅G307-14;
施工第五标段:总建筑面积5426.73㎡,别墅G307-9、别墅G307-10、别墅G307-11、别墅G307-16、别墅G307-17、别墅G307-18、别墅G308-8、别墅G308-9、别墅G308-10;
施工第六标段:总建筑总面积6749.03㎡,别墅G308-18、别墅G308-19、别墅G308-20、住宅J39-2、住宅J39-4;
施工第七标段:总建筑总面积6749.03㎡,别墅G308-15、别墅G308-16、别墅G308-17、住宅J39-1、住宅J39-3;
施工第八标段:消防工程总建筑面积30207.8㎡。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施工一至七标段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施工第八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日10:00时-2017年8月6日20:00时(北京时间), 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bt.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第一标段:CJ20170713;投标保证金5万元;监理第二标段:CJ20170714;投标保证金5万元;施工第一标段:CJ20170705,投标保证金46万元;施工第二标段:CJ20170706,投标保证金52万元;施工第三标段:CJ20170707,投标保证金56万元;施工第四标段:CJ20170708,投标保证金54万元;施工第五标段:CJ20170709,投标保证金28万元,施工第六标段:CJ20170710,投标保证金28万元;施工第七标段:CJ20170711,投标保证金28万元;施工第八标段:CJ20170712,投标保证金4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7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8月14日20:0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监理招标文件费均为500.00元/份;施工招标文件费第一至四标段均为3000.00元/份,第五至七标段均为2000.00元/份,第八标段为1000.00元/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金奇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丽 0994-737175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7371869(奇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