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房产进行调查核实,采购人为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介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名称: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房产进行调查核实
2、服务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3、服务内容: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0家企业2017年7月1日前建成的应征税房产及不动产进行调查核实。
4、采购金额:9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应当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需开展涉税业务);税务师事务所应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10:00时-2017年6月26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6日23:59分),投标保证金均为1万元,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68,账号:10822975402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未在上述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4、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10:30时(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钊 1377925685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 胡雪梅0994-6551881
监督电话: 0994-6928129(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