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2016年教育新村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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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2016年教育新村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2017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供排水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财政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玛纳斯县2016年教育新村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玛纳斯县城的团结路、振兴路、广源路、幸福路

3、建筑规模:聚乙烯(PE)给水管线DN160-DN315总长5214米,其中团结路DN1601210米、振兴路DN160343米、广源路DN2002420米、幸福路DN3151241米。

4、结构类型:/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188元。其中施工计划投资128万元,管材采购计划投资60万元。

资金来源: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其余为财政自筹。

6、工期要求:计划201745开工,2017524竣工。总工期50天(日历日)。

7、本次工程施工、管材采购招标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采购:聚乙烯(PE)给水管的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设备采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中包含给水管材的生产和经营,经销商须有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3、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内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

施工:“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采购:“新建建(20107号文”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22810:00时-201734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施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管材采购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20170056投标保证金2万元;管材采购CJ20170057投标保证金1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228—201736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31319:3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十五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为1000/份,管材采购招标文件费为1000/份。

8、管材采购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⑴生产商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与招标货物同类产品的检验报告、类似业绩(2014年至今一项DN200PE给水管的销售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将拒绝接受报名

⑵代理商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厂商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的同样规格的产品只能有一个代理商)、与招标货物同类产品的检验报告、类似业绩(2014年至今一项DN200PE给水管的销售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将拒绝接受报名。

9、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纳斯县供排水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斌   1800994121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胡雪梅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6650333(玛纳斯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