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花滨河苑”小区(三期)10#、11#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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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花滨河苑”小区(三期)10#11#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钢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钢花滨河苑”小区(三期)10#11#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昌吉市三工镇昌河工业园区

3、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5381.71㎡,其中10#住宅楼建筑面积为4144.24㎡,11#住宅楼建筑面积为5017.61㎡,均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砖混结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6219.86㎡。

4、结构类型:/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741开工,20171231竣工。总工期275天(日历日)。

7、本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施工: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10:00时-2017125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70009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CJ20170008投标保证金60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121—2017125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2719:3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为3000/份,监理招标文件费500/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钢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军   139999332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胡雪梅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2525612(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