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减碳专项审计及自查整改报告编制项目,采购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减碳专项审计及自查整改报告编制项目
2、建设地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3、采购内容:①编制23家规模以上企业《专项节能审计报告》; ②编制《开发区2016—2017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自查报告》、《开发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整改方案》、《开发区节能减碳专项报告》3个专项报告。
4、服务期限:采购内容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5、采购预算:采购预算金额70万元。
6、工作范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减碳专项审计及自查整改报告的编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开展咨询业务;②要求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能源审计机构名单或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的节能服务机构备案名单中。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日10:00时-2018年3月8日19:3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内)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费为200元/份。
2、投标申请人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企业近3年来能源审计工作业绩。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3、谈判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8日23:59分),投标保证金均为1万元,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68,账号:10822975402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未在上述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4、谈判时间:2018年3月9日11:00时(北京时间)
5、谈判地点: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晓蕾 18690815868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 胡雪梅0994-6551881
监督电话: 0994-6928129(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