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玛纳斯县2017年第二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7)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财政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部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玛纳斯县2017年第二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工程)监理二次
2、建设地址:玛纳斯县。
3、建筑规模:碧水玉城小区DN300螺旋埋弧电焊钢供热管长1010*2米;玉城欣居小区DN300螺旋埋弧电焊钢供热管长377*2米;金凤花园小区DN300螺旋埋弧电焊钢供热管长1060*2米;金凤花园小区DN500螺旋埋弧电焊钢供热管长1060*2米。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115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财政配套。
6、工期要求:计划2018年4月1日开工,2018年5月30日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
7、本次工程监理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10:00时-2018年2月13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监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80027投标保证金2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3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8年2月26日19:3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费为200元/份。
8、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龙 1360994050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胡雪梅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6650333(玛纳斯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