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木垒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汽修户安置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8)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县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有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州木垒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汽修户安置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木垒县城。
3、项目规模:道路硬化12000平方米,电力管网2000米,变压器一台等配套基础设施。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额为26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234万元及企业自有投资26万元。
6、工期要求:计划2018年9月14日开工,2018年11月12日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8日10:00时-2018年8月22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20180290投标保证金5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10:00分-2018年8月22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一份,基本账户备案登记表两份(此表下载地址: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地图—昌吉回族自治州网站—下载中心—更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登记的通知)(仅限于首次参与昌吉州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开标五日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http://ztb.xjjs.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http://www.cj.gov.cn/)、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ggzy.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县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致坤 0994-482804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4828137(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