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照壁山乡龚家梁---平顶山村---双湾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垒县照壁山乡龚家梁---平顶山村---双湾村道路改建工程,施工1个合同段,监理1个合同段。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照壁山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境内,施工1个合同段,监理1个合同段。计划工期2016年5月11日开工,2016年7月29日完工。预计80日历天;对各路基、路面、桥涵、桥梁等进行施工、监理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
一、招标情况表
序号 | 合同段 | 县市 | 项目名称 | 性质 | 里程 (km)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一 | 木垒县 | 木垒县照壁山乡龚家梁---平顶山村---双湾村道路改建工程 | 改建 | 9.783 | 四级 | 路基、路面、 桥涵工程及附属设施。 |
注:表格中的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昌吉州一般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名录内,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2)监理投标单位需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相应资质要求、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①被列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6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施工投标单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书原件;监理投标单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北京南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4月18日上午10:00时,集中地点: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门前;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10:30时,地点: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上午10: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3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昌吉州市政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00元),监理单位需提交贰万元(20000.00元)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部庭州网和《昌吉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照壁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照壁山乡
电话:18963830496
联系人:美米西
邮编:8319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联系人:周丽君
传真:0994-6551880
邮编:831100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