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玛纳斯镇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工程),已经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2016)1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纳斯县金盛玉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玛纳斯县玛纳斯镇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工程)
2、建设地址:玛纳斯镇
3、项目规模:供热管网(螺旋埋弧电焊钢管):DN500长1890×2米,DN450长1100×2米,DN350长953×2米, DN300长390×2米。(不含管材采购)。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9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6、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8月5日开工,2016年9月23日竣工。总工期5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预审,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十五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10:00时-2016年7月5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第一标段CJ201600770投标保证金18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5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十五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为2000元/份。
7、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纳斯县金盛玉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培东 1399955085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胡雪梅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6650333(玛纳斯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