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水磨河综合治理生态恢复一期续建工程,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2016)10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福建省援疆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奇台县水磨河综合治理生态恢复一期续建工程
2、建设地址:奇台县规划东三路和规划东四路之间
3、项目规模:平整场地(除去河道面积)面积174451.76㎡,园路铺装面积34712.45㎡,生态恢复面积139739.31㎡。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 3488.88万元。
资金来源:福建省援疆资金2000万元及县财政配套资金1488.88万元。
6、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9月3日开工,2016年11月11日竣工。总工期7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施工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日10:00时-2016年8月6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60858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CJ20160857投标保证金69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8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它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招标文件费监理为500.00元,施工为300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鉴 1502615237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7371869(奇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