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呼图壁县广播电视发射机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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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呼图壁县广播电视发射机房建设项目,已经呼图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呼发改投资(20172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图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呼图壁县广播电视发射机房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呼图壁县。

3、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977.12平方米,地上二层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255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150万元,其余地方投资

6、工期要求:计划2017107日开工,2018630日竣工。总工期267天(日历日)。

7、本次工程施工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

施工:“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710:00时-2017911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施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20171022投标保证金5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97—2017911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91820:0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为1000/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图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安东   1760994322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胡雪梅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4503124(呼图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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