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牧区三乡灾后房屋重建项目(玛纳斯县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清水河哈萨克民族乡牙湖村(1#-9#楼)工程,已经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2017)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纳斯县清水河哈萨克民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玛纳斯县牧区三乡灾后房屋重建项目(玛纳斯县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清水河哈萨克民族乡牙湖村(1#-9#楼)工程
2、建设地址:玛纳斯县清水河哈萨克民族乡牙湖村。
3、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9221㎡,其中1#楼建筑面积为1034㎡;2#楼建筑面积为741㎡;3#、5#楼建筑面积均为1286㎡;4#、6#楼建筑面积均为740㎡;7#楼建筑面积为1261㎡;8#楼建筑面积为1346㎡;9#楼建筑面积为787㎡。
4、结构类型:均为砖混结构;层数:1#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2#地上二层,地下一层;3#、5#楼地上二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4#、6#楼地上二层,地下一层;7#楼地上二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8#楼地上二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9#楼地上二层,地下一层。。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1750元,监理标段计划投资额:第一标段720万元;第二标段1030万元,施工标段计划投资额:第一标段580万元;第二标段525万元;第三标段645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7年7月18日开工,2017年12月30日竣工。总工期166天(日历日)。
7、本次工程监理分两个标段、施工招标均分三个标段。
监理标段:第一标段:总建筑面积为3801㎡,其中1#楼建筑面积为1034㎡;2#楼建筑面积为741㎡;3#楼建筑面积为1286㎡;4#楼建筑面积为740㎡。
第二标段:总建筑面积为5420㎡,其中5#楼建筑面积为1286㎡;6#楼建筑面积为740㎡;7#楼建筑面积为1261㎡;8#楼建筑面积为1346㎡;9#楼建筑面积为787㎡。
施工标段情况:第一标段:总建筑面积为3061㎡,其中1#楼建筑面积为1034㎡;2#楼建筑面积为741㎡;3#楼建筑面积为1286㎡。
第二标段:总建筑面积为2766㎡,4#楼建筑面积为740㎡;5#楼建筑面积为1286㎡;6#楼建筑面积为740㎡。
第三标段:总建筑面积为3394㎡, 7#楼建筑面积为1261㎡;8#楼建筑面积为1346㎡;9#楼建筑面积为787㎡。
8、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
监理:“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7日10:00时-2017年6月21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监理、施工均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第一标段:CJ20170608投标保证金1万元;监理第二标段:CJ20170609投标保证金1万元;施工第一标段CJ20170605投标保证金11万元,施工第二标段CJ20170606投标保证金10万元,施工第三标段CJ20170607投标保证金12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2017年6月21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6月28日20:0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均为300元/份,监理招标文件费均为200元/份。
8、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纳斯县清水河哈萨克民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骆世鹏 1389966056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胡雪梅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6650333(玛纳斯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17日